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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多少才会坐牢(民间借贷多少钱可以判刑)

摘要: 民间借贷多少才会做牢 民事借贷纠纷属于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应受民事法律调整,不产生刑事责任,并且民间借贷利率不得高出银行四倍。民间...

民间借贷多少才会做牢

民事借贷纠纷属于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应受民事法律调整,不产生刑事责任,并且民间借贷利率不得高出银行四倍。

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不会涉及坐牢的问题,但如果民间借贷经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当事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人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

第一条

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明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扩展资料:

相关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欠款多少会被起诉坐牢

债务人欠款多少会坐牢

债务人欠款属于民间借贷是民事案件,不会坐牢的,只有刑事犯罪才会坐牢。

如果个人欠债有钱不还,经过法院生效判决后,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还要躲避执行庭法官,有钱故意不还的,就有可能会被拘留,甚至被判刑。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因此,对于债务纠纷来说一般是不会坐牢的,这是属于民事纠纷,所以大家需要清楚这方面的规定。但是在一些情况下如果涉及到了刑事那就可能会坐牢,比如在法院的强制执行中构成了拒执罪,那就会按照规定见量刑。以上就是华律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上述问题的相关知识,本网站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咨询,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进入华律网咨询。

民间借贷多少钱会被判刑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民事纠纷一般不会判刑。出借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但是,如果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有能力履行而故意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有可能触犯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这种情形就有可能会判刑。

民间借贷5000万会坐牢吗

首先,民间借贷其实它并不属于一个刑事纠纷,它的本质就是一个欠钱不还的民事纠纷的行为,因此不会有属于刑事力量的一个责任介入。但是前提是所借或者对方所借的金额不过量,如果你借贷了巨额款项但是自身却没有偿还这笔金额的一个能力又或者欠债方根本没有打算去偿还这笔钱的话,欠债方任然会因为所欠的这笔巨款而构成诈骗罪。其次,当借出钱款的那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欠钱方偿还所欠的款项,当然这必须是在借出钱款的那一方手中握有对方向他借钱的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并不会判处欠钱的那一方坐牢或者是其他的处罚,而是会要求欠钱的那一方归还所欠金额给借出钱款的那一方。当然这个是有前提,前提就是欠钱的那一方当事人被法院有能力偿还并且愿意偿还所欠金额给借出钱款的那一方。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欠钱那一方的当事人有能力偿还其所欠金额给借出钱款的那一方,但是欠钱那一方的当事人拒不偿还金额,与此同时当事人对于法院的裁定也不理不睬,这个时候会被认为是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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